借给别人钱,他拿店面做抵押,合同该如何签?有没有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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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把钱借给对方,对方用店面作为抵押,合同怎么签,有无法律保障。我发表如下看法,以供题主参考 :
关于抵押物,以“店面”作为抵押,是抵押的财产使用权;以“店面房”作为抵押,则抵押的财产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
我以用“店面房”作为抵押物为例,你必须清楚以下几点 :
1.你要了解法律。别小看这样一个抵押借款,它牵涉到起码三个法律 : 《物权法》、《担保法》、《合同法》,所以,为防日后争议,你必须弄懂法律中的相关条款。
2. 用店面房作为抵押物,店面房的主人必须持有该店面房的《房屋所有权证》以及《国有土地使用证》。
3. 必须签订《抵押合同》,签订时,可双方商量找一个律师帮忙或直接到律师事务所签订,如想节约钱,也可到电脑上下载一个《抵押合同》模版,然后双方逐条协商订立也行。
4. 签订好的抵押合同必须到发放《房屋所有权证》的房产管理部门进行抵押登记。抵押登记后其抵押合同更具法律(证明)效力,有效防止该店面房重复抵押,也让你通过抵押登记进一步了解到该抵押物的真实性。
题主要是能做到以上这几点,你们之间的抵押借贷也就有了法律保障了。
凡眼看法~百姓视角~感恩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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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出借方与借款方应该分别签订一份《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或者在《借款合同》中约定抵押条款。
第二、最好到当地房管、土地管理机关就抵押的房产(店面)办理抵押登记。一旦发生***,出借人就享有该房产的优先受偿权。
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出借方”属于债权人,同时也是抵押权人;“借款方”属于债务人,同时也是抵押人;提供的店面属于抵押财产。
按照《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担保(抵押)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1.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2.债务履行期限;3.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权属等;4.担保的范围。
以建筑物(店面)设定抵押权,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借款合同可参照我的《手里只有借条,债务人却跑了,该怎么办?》一文)
抵押合同一年期他项权证三年期可以吗?
可以。楼主的抵押合同一年期,则借款期限可能是一年或者一年以内的,不可能长于一年,因为抵押合同的期限一般是跟着借款合同来的。
然后,他项权证是办理完毕抵押之后给你的权属登记证,它的期限一般是由当地国土局或者其他登记机关在办理抵押的时候给登记的一个期限。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担保期间,对担保物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抵押是跟着主债权来走的,所以他证上面的期限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具体的,
1.办理抵押登记后,抵押权设立,在债务清偿之前,抵押权长期有效。
2、房产他项权利证上记载的有效期限,对抵押权没有影响,即使超过他项权利证上记载的时间,抵押权仍然有效。
3、债务清偿后,双方当事人要共同到房屋管理局办理抵押权撤销手续。否则,抵押权仍然设定在该房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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