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8日,弘高创意(002504)公告于2023年12月15日收到***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认为,目前弘高创意涉嫌的虚***陈述违法事实已初步清晰,近期将代理投资者向***提交***材料立案。(许峰律师专栏)
上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公告信息显示,经查明,弘高创意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弘高股份下属子公司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通过虚构工程项目合同、未对工程项目如实核算、未对已结算项目及时做结算会计处理等方式虚增收入和利润。
相关事项导致弘高股份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记载。
2015年虚增收入10,389.***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3.16%,虚增利润2,628.53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7.18%。
2016年虚增收入21,683.13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5.77%,虚增利润2,811.79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8.64%。
2017年虚增收入6,199.41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3.5%,虚减利润2,330.80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2.60%。
2018年虚增收入8,619.77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5.***%,虚增利润7,780.95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355.66%。
2019年虚增收入3,807.51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4.59%,虚增利润1,453.50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4.13%。
2020年虚增收入6,279.66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3.95%,虚增利润1,427.93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7.80%。
2021年虚增收入4,832.66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27.99%,虚增利润248.08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0.74%。
2022年虚减利润11,056.65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23.***%。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结合上述违法事实,根据证券法以及虚***陈述侵权司法解释规定,在2016年4月19日到2023年1月6日之间买入弘高创意股票,并在2023年1月6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已可发起索赔。(*ST弘高***入口)
(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