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给自己买的第一个轻奢品\奢侈品是什么?包包还是珠宝还是其他?
想问问大家
有多少菇凉喜欢给自己买首饰的呢?
本人就对首饰情有独钟
尤其是在戒指方面
毕竟现在的戒指都太好看了吧
不管是从小众品牌还是到奢侈大牌
款式俘获了多少妹子的心
不过姑娘们也可以偶尔给自己买一只贵重的犒劳一下自己
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来介绍8款值得入手的戒指品牌
说到奢侈品牌戒指
你对绿地集团的高管陈军与女员工发生不正当关系如何看?
众所周知,我国《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离婚理由里有一条“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法律规定,针对该条规定,作为无过错方有权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因该情形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请求支付损害赔偿金。那么婚内出轨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之间是否有本质区别呢?且听慢慢分析:
1.首先,在分析案情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下什么是婚内出轨?婚内出轨是指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而婚内出轨主要有三种情形,分别为:
(1)通奸,通奸仅仅是指存在偶尔的婚外情,发生的概率较小,维持婚外情的时间较短,没有达到与婚外异性同居或重婚的程度。一般在司法实践中,捉奸在床、无故与婚外异性深夜单独开房的行为,一般可以认定为存在通奸行为。
(2)同居,这里的“同居”特指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所以要做一个狭义的解释。主要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持续共同居住两三个月以上构成同居,但各地司法实践中对于同居达到多久算构成同居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时间规定。这里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主体包括仅包含已婚者,如果是未婚状态,自然不构成此种行为。
(3)重婚,是指一方有配偶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以及明知他人有配偶又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所谓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是指异性相互间以夫妻身份相对待,对外也以夫妻自居等。比如有配偶又与他人领取结婚证、举办婚礼等结婚仪式都可以认定为重婚行为。
谢谢邀请:
婚内出轨这种风气不可涨!带坏了社会风气!!必须严惩不贷!!!
一个企业的领导与下属女人搞权钱交易,这不是个人隐私问题,是败坏了企业文化和社会道德。应当让(她)、他(主动、被动)下台!
奉劝绿地集团陈军这样的男人和女士,如果你(妳)们真心相爱的话,请双方各自离婚后,再结合在一起。也免得像现在这样丢人现眼!
绿地集团的高管陈军因为这件事情可以说是真的“绿”了!不对,应该说是“红”了,被“绿”的另有其人,他就是此***女主角张雨婷的丈夫史睿生。
张雨婷本在澳洲留学,尚未取得学士学位,2019年12月,通过校招进入绿地集团实习。
2020年2月,受疫情影响,陈军的秘书无法到任工作,陈军便趁机让张雨婷作为他的临时秘书。在担任秘书期间,陈军用公司经费为张雨婷购买了名贵的手提包,应利用职务之便,将张雨婷提前转正为集团正式员工。
据张雨婷交代,他与陈军多次***是在3月份,到目前为止,张玉婷已经怀孕两个月了。
史睿生和张雨婷是2016年开始交往,2018年10月在澳大利亚领取结婚证的。由于张雨婷爱慕虚荣、贪恋奢靡,加上学习成绩不好,经常挂科,在这短短四年时间里,张雨庭花掉了史睿生近70万元。
结识陈军后,张雨婷迅速抛弃史睿生,今年5月,史睿生发现张玉婷已经有了两个月的身孕,一番探查之下,张雨婷承认孩子是他的上司陈军的。
5月17日晚间,一个微博认证名为“sushbs”的用户深夜爆料称:“遭丈夫威胁恐吓勒索,索赔500万元,还有过家暴...”
据举报内容和微博用户名,举报人很可能就是张雨婷。
陈军多次与有夫之妇张雨婷发生不正当关系,并利用公司职务之便将张雨婷提前转正,挪用公司报销经费为张雨婷购买奢侈品。这种做法已经触犯了多条法律,他必然会受到法律的追究。从道德上来说,他也是一个十足的“***”。
张雨婷作为有夫之妇,还与自己上司多次***,这是属于婚内出轨。她的丈夫史睿生对她关怀备至,无论是物质上和精神上都满足他的要求。张雨婷却喜新厌旧、红杏出墙,理性受到法律的制裁和道德的谴责。可能也正是因为史睿生的宽容,才给了张雨婷***和放荡的资本。
男娼女盗,绿地集团的高管陈军与女员工发生不正当关系,十分***,违反公序良德!虽然清官难断家务事,但我们一定要对这种婚内出轨、给老公戴绿帽子的女人进行强烈谴责——不要脸!
下面分享我对家的两点见解:
1.女人不要拿自己老公和别的男人比较。
女人记住,要永远说自己的男人最好;为什么?他是你的男人,他不好,你嫁给他了,你是什么啊?!最笨的女人就是💁“哎呀,我们家那个畜生!”——能和畜生睡在一起的,你觉得自己会是人吗?!💁“ 我们家那个笨蛋!”——那不就是你嫁给他吗,人家别人会嫁给那个笨蛋吗?女人心中要这么想——我的男人是天下最好的男人,我的男人是最有本事的男人,我觉得我这辈子最大的幸福就是嫁个这样的男人。有这样的女人如此欣赏,哪个男人不能打下天下来?女人如此欣赏自己的男人,懦夫都会变成英雄
2.家不是讲理的地方,家是讲爱的地方。
家是人生的避风港,事事有家便觉温暖;家是男人的后花园,无论多么累、多么孤单,回到家总有那一片属于自己的风景。所以,美满家庭是事业的基石,把家打造成一个知识氛围的家庭,把家打造成为一个真正的和谐温馨的地方;所以,家不是讲理的地方,是讲爱的地方,家不是算账的地方,家是大家有爱去付出的地方。
校花妻子婚内出轨绿地高管,女方深夜爆料:遭丈夫索赔500万,看到此处,众多网友在评论区留言,支持丈夫索赔,甚至有网友称500万太少了,与女方所称的3000万相比,500万太少,应该再多要!
今天,我们就要看看婚姻法当中对于离婚赔偿是怎样规定的。
一、哪些情形下,可以主张离婚赔偿呢?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从这一法条可以看出,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达到了这种程度的话,法律是支持无过错方,在离婚的时候,要求有过错方进行赔偿的,其实这种法律规定的情形,是非常严重的婚外情出轨行为的,也就是说,一般的婚外情出轨行为,比方说***,多夜情,***等行为,是达不到婚姻法所规定的赔偿情形的,婚姻法所列举的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这2种情形,是属于严重婚外情出轨行为。
首先,对于重婚,重婚有两个表现方式,第1个表现方式叫法律上的重婚,自己已有婚姻,在外面和别的异性又领取了结婚证,这种行为就叫法律上的重婚,第2个表现方式叫事实上的重婚,自己领过结婚证了,在外面和别的异性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者明知对方是有配偶的,还和对方在一起,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那这种行为就叫事实上的重婚,他强调的是一种以夫妻名义,长期稳定的同居生活在一起的行为,其次,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它和重婚的唯一区别就是,没有以夫妻名义,它同时强调的也是长期稳定的同居,但是没有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所以说从这一点可以看出,如果想要追究对方是过错方的话,作为男方来讲,要有证据证明,对方的行为和第三者已经达到了重婚,或者是同居的程度,只有在有证据能够证明上述情况存在,就可以在离婚的时候,要求对方进行赔偿
有哪些证据可以去证明呢?比方说录音和***,对方承认了和别人长期稳定的同居在一起,还有在一些案件中,可以让房东出具证明,证明对方和第三者何时租住房屋,租住了多长时间,以及双方同居在一起的时候,左邻右舍的证明,物业公司的证明,其他亲戚朋友的证人证言,因此,在离婚案件中,想要证明对方是有过错的,必须要积极的搜集证据才可以,否则***是很难去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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